河北省石家庄市高级技工学校关于建校40周年评选表彰各类先进的通知

发布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9-06-28 18:10 访问量:759次


2019年,是我校建校40周年华诞。四十年薪火相传、四十年自强不息、四十年奋发图强,成就今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校的辉煌。为鼓励教职工在新时代续写新篇章,学校党总支决定,在欢度40周年校庆之际,评选表彰为学校内涵建设做出贡献的各类先进代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成立评先表彰工作领导小组

为确保评先工作顺利进行,学校成立建校40周年评先表彰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,承办具体事宜。

  长:耿文杰

副组长:苑运良、刘玉章

  员:闫朝辉、方建京、郭昌、芦玉锁

办公室主任:苑运良(兼)、刘玉章(兼)

  员:杨会军、王均来、杨利明、徐力芳、高 勇、贾丽燕、高世英、高素敏、王彦青、田 伟、王晓丽

二、评选奖项和名额
     1.优秀教师30人。

 2.模范班主任10人。
     3.先进教育工作者13人。

 4.优秀党务工作者7人。

5.特别贡献奖57人。

 三、评选表彰范围

 退休、在编及聘用教职工。

 四、评选条件

    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两个“维护”。

    2.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爱岗敬业,履行职业道德。

    3.遵守法规法纪,无违纪违法记录,无教学事故。

    4.尽职尽责,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,业绩突出。

    5.倾心技工教育事业,有良好的合作精神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廉洁从教。

 五、评选办法及要求

1.优秀教师的评选,由教务处负责。采取个人自荐和处室推荐相结合的方式,被推人需有在校任教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。

    2.模范班主任的评选,由学生教育处负责。采取个人自荐与处室推荐相结合的方式,被推荐人需有在校担任班主任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。

  3.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,由办公室负责,采用个人自荐与处室推荐相结合的方式,被推荐人需有在校工作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。

  4.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,由各支部书记负责,采用个人自荐与支部推荐的方式,被推荐人需有5年及以上党龄。

 5.特别贡献奖的评选,由人力资源处负责,被推荐人需有在校工作30周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。

 六、评选、上报及审定时限

  12019625日前,请评选负责人及专项工作负责人负责完成评选工作,并将推荐材料及推荐名单,以纸质版形式报送学校评优表彰工作领导小组,同时提交电子版推荐名单一份(邮箱:wxl6572@126.com)。

  2.学校将召开评优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,讨论确定表彰人员名单。

 七、表彰方式

召开表彰大会,颁发建校40周年荣誉证书。

    

附:《河北省石家庄市高级技工学校建校40周年      

推荐表》  

 

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河北省石家庄市高级技工学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619   

    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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