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,是我校建校40周年华诞。四十年薪火相传、四十年自强不息、四十年奋发图强,成就今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校的辉煌。为鼓励教职工在新时代续写新篇章,学校党总支决定,在欢度40周年校庆之际,评选表彰为学校内涵建设做出贡献的各类先进代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评先表彰工作领导小组
为确保评先工作顺利进行,学校成立建校40周年评先表彰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,承办具体事宜。
组 长:耿文杰
副组长:苑运良、刘玉章
成 员:闫朝辉、方建京、郭昌、芦玉锁
办公室主任:苑运良(兼)、刘玉章(兼)
成 员:杨会军、王均来、杨利明、徐力芳、高 勇、贾丽燕、高世英、高素敏、王彦青、田 伟、王晓丽
二、评选奖项和名额
1.优秀教师30人。
2.模范班主任10人。
3.先进教育工作者13人。
4.优秀党务工作者7人。
5.特别贡献奖57人。
三、评选表彰范围
退休、在编及聘用教职工。
四、评选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两个“维护”。
2.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爱岗敬业,履行职业道德。
3.遵守法规法纪,无违纪违法记录,无教学事故。
4.尽职尽责,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,业绩突出。
5.倾心技工教育事业,有良好的合作精神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廉洁从教。
五、评选办法及要求
1.优秀教师的评选,由教务处负责。采取个人自荐和处室推荐相结合的方式,被推人需有在校任教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。
2.模范班主任的评选,由学生教育处负责。采取个人自荐与处室推荐相结合的方式,被推荐人需有在校担任班主任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。
3.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,由办公室负责,采用个人自荐与处室推荐相结合的方式,被推荐人需有在校工作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。
4.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,由各支部书记负责,采用个人自荐与支部推荐的方式,被推荐人需有5年及以上党龄。
5.特别贡献奖的评选,由人力资源处负责,被推荐人需有在校工作30周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。
六、评选、上报及审定时限
1.2019年6月25日前,请评选负责人及专项工作负责人负责完成评选工作,并将推荐材料及推荐名单,以纸质版形式报送学校评优表彰工作领导小组,同时提交电子版推荐名单一份(邮箱:wxl6572@126.com)。
2.学校将召开评优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,讨论确定表彰人员名单。
七、表彰方式
召开表彰大会,颁发建校40周年荣誉证书。
附:《河北省石家庄市高级技工学校建校40周年
推荐表》
河北省石家庄市高级技工学校
2019年6月19日